申請說明
|申請資格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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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或土地所有權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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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所有權人授權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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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寓大廈社區管理委員會或負責人。
|申請範圍|
中山一路、中山二路、忠一路、孝四路、中正路周邊區域,以忠一路沿線為優先範圍。
|補助項目及金額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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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牆整修與粉刷
建築物條件
5層以下
6~10層或立面面積達140㎡以上
11層以上
補助上限
最高40萬元
最高80萬元
每層加10萬,上限100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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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項目
屋頂附掛物拆除、騎樓柱廣告物拆除粉刷,最高補助20萬元。

申請流程
下載及填寫
1
下載申請資料並填寫,準備相應資料後即可前來申請唷!
|準備資料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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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書
涵括申請者、補助項目基礎資料、未來合作單位等資訊填寫。 -
申請及維護切結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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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證明或所有權人同意書(擇一或合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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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申請者為所有權人,請檢附其本人之【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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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申請者為經授權委託之第三人,請檢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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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(代理人)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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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物所有權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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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意書正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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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寓大廈社區管理委員會或管理會負責人:應附組織報備立案證明影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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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標的之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建物謄本影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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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標的之建物所有權狀或建物謄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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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申請提案類型檢附相關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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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項目工程預估工期甘特圖及預算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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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
資格核定
3
待資格及文件確認後將進入委員會審查。
審查核定
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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採書面審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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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選結果除以書件通知申請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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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核定需修正者,最多三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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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定日起60日內開始施作
特殊情況如若遇雨季或天候因素影響可申請延長。 -
核定起6個月內施工完畢。
|款項撥付|
補助款分兩期撥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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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期:開工後申請,發放總金額5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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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期:完工驗收後核發剩餘50%
|使用規範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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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年內不得重複申請同項目補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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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需依核定項目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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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票或收據須與施工期間相符
|其他事項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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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本計畫之各項執行成果報告,將提供本府作為相關宣導展示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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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因申請都市更新重建或有不可抗力之情形外,應保持改善後立面完整,廣告招牌應依法申請許可。
常見問題 FAQ
一、申請資格與範圍
Q1:誰可以申請這項補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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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築物或土地所有權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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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所有權人授權的使用者或代理人(需授權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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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規成立之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且完成報備者(建議由管委會及管理負責人申請)
Q2:哪些建築可以申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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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標的須位於忠一路、中正路至義二路、中山一路至安一路、中山二路至65巷、36巷、孝四路至忠三路等範圍為界之範圍內,具體範圍依計畫公告之場域圖示為準
Q3:如果建築不在計畫範圍內,還可以申請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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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則上須在計畫範圍內。但若建築座落計畫範圍周邊,且側面位於計畫範圍可視,且對城市景觀具有影響,市府仍可能評估納入補助範圍

二、補助內容
Q4:補助可以用在哪些項目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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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補助建築正面外觀改善相關工程,包含外觀清整(如外牆高壓清洗)、附掛物拆除(如老舊招牌、廢棄管線)、外觀上漆改善、防水處理及相關假設工程(如施工鷹架)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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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能改善街區景觀,也可包含線槽整理、照明、招牌更新等公共性改善項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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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分作 A 類(清整及上漆)、B 類(拆除或壁面飾材更換)及C類(增設等改善項目),申請時需依類別詳實提列預算
Q5:補助金額最高是多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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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建築高度及施作項目判定,最高補助上限詳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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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景觀改善項目(如招牌、燈光等):單案最高20萬元。
Q6:會需要要自己出錢嗎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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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屬於部分補助,若非補助項目或費用超過補助金額,需由申請人自行負擔
三、申請方式
Q7:申請期限是什麼時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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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次徵件申請期限至 115年4月9日 (三)17:00
Q8:如何申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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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用兩種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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紙本送件
送至:國門廣場 WeR或基隆市政府都市設計科由專人收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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線上申請:將文件PDF上傳至指定表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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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9:需要準備哪些申請文件?
基本文件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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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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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及維護切結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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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分證明或授權同意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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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物所有權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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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書圖(依不同施工類型,分作A/B/C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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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預算書與甘特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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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益衝突揭露文件
四、審查與施工
Q10:申請後會怎麼審查?
審查分兩階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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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審:文件審查與補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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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審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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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府方設置7人審查小組評估設計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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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要時可能要求申請人簡報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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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過核准後方可執行並獲得補助文號 。
Q11:通過後多久要開始施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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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於核定後30日內開工,並於6個月內完成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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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因天候或特殊原因可申請展延
五、補助款撥付
Q12:補助款什麼時候領得到?
補助款分成兩期,第一期於核定後撥付 50%、第二期於完工驗收後撥付50%
Q13:需要提供哪些請款資料?
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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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款收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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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出明細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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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票或收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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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果報告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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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費結算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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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期請款需附完整成果報告。
六、其他重要規定
Q14:改善完成後需要維持多久?
至少3年。期間不得任意破壞或新增不符合景觀的附掛物。
Q15:同一棟建築可以再申請補助嗎?
同一案件 3年內不得再申請同一項目補助。

